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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及酒类生产企业放心酒、放心店自律承诺公约

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0日

  我国是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酒类流通规模逐渐扩大。酒类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流通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屡禁不止,酒类商品价格混乱,不正当竞争等诸多问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合法企业的权益。为配合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倡导的“放心酒工程”、“放心酒示范店”系统建设,树立酒类行业的诚信形象,促进酒类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联合各省市酒类行业协会,共同组织领军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签署此公约,向全社会做出庄严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特别是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二、视质量为生命,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酒品;
  三、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四、稳定价格,保障民生,不乱加价、乱涨价;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隐瞒、不伪造经营信息;
  六、遵纪守法,恪守行业道德,为中国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