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酒泉市肃州区商务局、酒类商品管理局召开国庆
元旦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宋 军)
酒泉市肃州区商务局、酒类商品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省整规办、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庆元旦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9月28日召开全区酒类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区2010年国庆、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及时限要求: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净化酒类市场。依据《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酒类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的清理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要进行清仓查库,重点检查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畅销品种和散装酒。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商品要一律封存,追根溯源,追查到底。二是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整治力度。严格酒类批发许可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批发酒类的行为。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督促开具的随附单内容真实、完整,管理、使用规范。严格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制度,禁止从无证、无随附单的企业采购酒类商品,全面落实“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三是加大治本力度,探索监管长效机制。会议强调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探索酒类市场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现有的有效做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酒业协会的作用,引导酒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四是继续推行阳光执法。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的监督。专项整治活动从2010年9月28日开始,2011年3月15日结束,历时16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