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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下调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来源: 王 钊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将惠及全省10家白酒企业423个品牌

   8月20日,记者从甘肃省国税局获悉,针对我省白酒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滑、经营困难、部分产品逐步退出市场、部分企业关停并转、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甘肃省国税局主动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决定对全省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并将核定比例下调至55%,从8月1日起开始执行。据悉,此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涉及我省10家白酒生产企业的423个品牌。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顺应了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不仅将规范白酒行业税基管理,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白酒企业综合税负,缓解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近三年全省白酒企业纳税5.48亿元

  省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为强化白酒行业税收管理,2012年甘肃国税对陇南、酒泉、张掖等8个地区,13家企业的334个品牌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按65%的核定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定。从重新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至2014年底,白酒企业共计缴纳消费税5.48亿元,占到同期酒类消费税的62.41%。
  2014年,我省119家白酒生产企业共生产白酒品牌745个,销售白酒1.88万吨,实现销售额9.07亿元。销售额达到千万元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缴纳消费税上千万元的白酒生产企业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酒泉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3家。2014年,以上9家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占到全省白酒消费税总额的81.7%。

我省年均将减少白酒消费税1500万元

  据了解,我省此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涉及陇南、酒泉、张掖等六个地区10家白酒生产企业的423个品牌。其中前期已核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前仍在生产的品牌233个;停产尚有库存品牌39个;已核价品牌,企业进行包装策略调整增加26个;原已核价企业新开发上市的,属于核定范围的白酒品牌103个;2015年新注册成立关联销售公司白酒生产企业,纳入核价范围品牌22个。
  根据全省白酒生产企业的产销情况,预计此次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将年均减少白酒消费税1500万元左右,其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可减少消费税498.08万元,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减少消费税619.36万元,酒泉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可减少消费税200.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