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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加强节会期间酒类商品市场监管

来源: 张 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7月31日―8月1日,商务部将在嘉峪关市举办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培训会。适逢第二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河西走廊第二届有机葡萄美酒节、2012年中国嘉峪关国际航空滑翔节等大型活动在该市开幕。为规范节会期间酒类商品市场经营秩序,展示该市酒类市场监管工作成效,全力以赴保障节会期间酒类商品市场安全,嘉峪关市酒类商品管理局从7月初起,及早将节会期间酒类商品市场监管整治,与节会其它重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嘉峪关市酒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全市超市、商店及宾馆、酒店、农家乐,尤其重点对节会接待单位、景区周边及有违法前科的经营场所,开展酒类商品市场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日常监管执法成果。检查中,向经营者广泛宣传该市举办系列大型节会活动的重大意义和酒类商品市场监管法规,增强经营业户东道主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自觉规范酒类经营行为;加强酒类批发、备案、溯源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酒类零售备案率、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和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明示率三个100%的目标责任;严格要求经营业户把好酒类商品进货和销售质量关口,切实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消费环节,危害参会嘉宾、游客及广大市民身心健康;加大酒类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责令整改轻微违规行为,严厉惩处无证批发酒类商品及制售储运假冒酒类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420余户次,查获储存假冒名优酒类商品2起,收缴假冒名酒5瓶,予以立案调查。对8起批发酒类未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15户未办理或变更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和26户未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的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嘉峪关市商务市场领域食品经营环境,有效遏止了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了节会期间各方嘉宾、游客及该市市民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