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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维权案胜诉法院认定“七粮液”侵权

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0日

  打了半年多官司的“五粮液”起诉“七粮液”商标侵权案件终于落下帷幕。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宣判,北京市寅午宝公司生产、销售的“七粮液”系列酒侵犯了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要求北京寅午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五粮液损失。
  原告五粮液称,被告生产销售的白酒宣传袋上、外包装纸盒上均使用了“七粮液”酒名,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其来源与“五粮液”酒有特定的联系,属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七粮液”代表在法庭辩论中表示,他们对“七粮液”的使用是善意的,不具有傍名牌的意图。